为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不断改进选人、用人方式,充分发挥选人用人的竞争机制,切实做好干部调配工作。经研究,结合各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2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考调计划、发布考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拟调用人员公示、调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拟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须超过考调计划数。如果某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或未达到拟考调计划数的,该职位采取末位淘汰方式调整或取消考调计划数。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考调职位详见《纳雍县2014年公开考调职位一览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具有报考职位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2年及以上正式在职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干部职工(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除外);
5.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6.借用人员一律回原编制单位工作(一周以上),由组织部行文借用的除外;
7.为保证学年内教师队伍的稳定,在职教师除原借用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可参加考调,其余人员不允许报考。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元月2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原编制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原编制单位公章)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④借用人员须回原编制单位工作(一周以上),由原编制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原编制单位公章)证明。组织部行文借用文件的,提供由组织部盖章“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复印件;
4.考试考务费100元。
5.报名结束后,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发准考证时间:2015年元月6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发放地点为报名地点。
五、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范围:报考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职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其它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调用
按照拟考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一职位计划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提供考察情况报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用。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调用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7.不符合考调职位其它条件的。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调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文件下发后,不按规定时间到相关单位报到的,取消调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整个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536024(县监察局)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调具体事宜。
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纳雍县2014年县直单位考调报名表
纳雍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设置一览表
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