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大方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确定遴选人员,公示遴选结果,完善遴选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专业
大方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事业身份),详见《2014年大方县电子政务办公室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身份除外),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2012年10月20日以前参加工作),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维护能力和网络技术,精通各类会场设备应用;
5、近二年内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2012年新参加工作人员首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
6、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
7、未违反生育政策及无违法违纪记录;
8、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受过党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参与此次遴选。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4年10月15日—10月19日。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四楼)。
报名时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在大方县政府门户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需求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业务综合知识测试》
《业务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
笔试总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10月24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业务综合知识测试》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业务综合知识测试》考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不能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缺席笔试科目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大方县政府门户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和考察。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所需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考察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和考察,面试和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考察由遴选小组抽人组成考察组到考试人员所在单位测评。
面试和考察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大方县政府门户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和考察成绩各占20%的比例计算遴选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2+考察成绩*0.2)。根据遴选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遴选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七、考核政审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遴选所需人数时,从遴选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政审对象。
九、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试用对象,按要求到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试用3个月,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遴选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同时按有关党政纪追究责任。
十一、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1738
监督电话:大方县监察局:0857—5221501
附件:
1、2014年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