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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5人)

为满足我站业务工作的基本需要,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要求及《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关于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毕人社复〔2014〕178号)文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严格实行编内招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确定聘用人员等必经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毕节市卫生局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见《毕节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才能进行招聘,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或消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卫生工作;
 
(3)身体健康,医师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即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检验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即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有工作单位者,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毕节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毕节市中心血站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1、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检验士(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所在单位及主管局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婚人员提供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证明(须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开招考实施方案,按照公开招考实施方案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或消减考试或招考资格。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报考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考计划。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毕节市中心血站四楼办公室。
 
四、考试
 
(一)笔试
 
医师类笔试内容:医学基础及临床技术。
 
检验类笔试内容:医学基础及检验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面试
 
根据招考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同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体检医师面试内容:采供血知识及临床医学知识。
 
检验人员面试内容:采供血知识及医学检验常识。
 
面试在市纪检监察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招考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面试由考官现场提出问题,根据报考人员的作答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两项相加的最后得分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及各职位招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所空缺职位不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中心血站负责招考人员的考察工作。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考察对象能力不能胜任拟招考岗位工作需要的;
 
(五)考察对象系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招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所空缺职位不实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由市中心血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市中心血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招考手续。招考受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血站。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九、联系方式
 
毕节市中心血站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南环路
 
联系人:吕艳娜    联系电话:0857-8300513
 
邮编:551700

招聘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职位简介 职位代码 职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年龄 专业 是否需要工作经验 其他报考条件
毕节市 中心血站 48 43 体检医师 1 B 3 大专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含45岁)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有医师资格证书
检验人员 2 B 2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含35岁) 医学检验   有检验士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