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百里杜鹃检察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工作协理员4名。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并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要求,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无盗窃、流氓、吸毒等不良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
4、无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工作协理员的情况。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9月2日—9月5日期间在百里杜鹃检察室办公室报名,报名者需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再退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三、笔试
由百里杜鹃检察室组织进行,测试范围为基本文化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百里杜鹃检察室组织实施,针对检察工作协理员工作的特殊性,主要察看应聘者形象、气质、肢体协调、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注:该面试方式方法不等同于其他考试面试),参加面试人按实聘人数1:2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百里杜鹃检察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按实聘人数1:1进入体检,以笔试、面试按比例“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由报名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相应政审结论,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生政策证明。
七、聘用
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待遇按照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临时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百里杜鹃检察室位于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普底乡街上。
联系电话:0857—4660189,4660186,15285761888
此次招聘应聘者除体检费自理(参加体检时直接缴纳到体检机构)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百里杜鹃检察室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