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3年6月20日发布了体检结果公示,由于报考JC03职位的1名考生因已录用到其他单位而提出《放弃录用资格声明》,自愿放弃JC03职位的录用资格,因此,根据《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考试总成绩名列JC03职位第二的考生宋恒(准考证号2013098)作为体检对象。
2013年7月18日,在市第五纪工委派员监督下,我局组织考生宋恒进行了体检。体检结论为:体检合格,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7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毕节市第五纪工委、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联系电话:
0857-8248955(毕节市第五纪工委)
0857-8257318(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