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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工作程序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8人。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纳雍县司法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
2.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上(1975年4月之前)59周岁以下(1966年4月以后),女性40周岁以上(1985年4月之前)54周岁以下(1971年4月以后);
3.从事过村(社区)警务助理,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工作者优先录用。
五、工作职责
(一)协助采集所在村(社区)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实有人口;
(二)负责收集所在村(社区)的社情民意和法律法规宣传;
(三)负责按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要求开展群防群治,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从事特殊人群管理;
(四)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加强与网格长、联户长的工作联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负责抓好所在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六)负责做好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派出所、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绩效报酬+案件补贴+社会保险”四个部分构成,其中:
基本薪酬:1980元/月/人(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根据工龄调增基本报酬100元/人/年,工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8年为限。
绩效报酬:500元/月/人(绩效考核)
案件补贴:案件调解成功立卷归档后按照50元/件标准进行核发。
社会保险:聘期内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2025年4月30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
3.报名地点:纳雍县司法局人促股办公室(1-8室)(经开区金钟西路)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
5.报名结束后,由招用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谈。
6.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八、面谈
面谈时间:2025年5月7日。
面谈地点:纳雍县司法局人促股办公室(1-8室)。
九、招用、管理及退出
经面谈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
招用人员按照《纳雍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纳人社字〔2022〕269号)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521461(贵州省纳雍县司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3526469(县纪委县监委纠风室)
附件1.docx(点击下载)
附件2.docx(点击下载)
附件3.docx(点击下载)
纳雍县司法局
2025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504/t20250430_87618240.html)
2025年纳雍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38人,5月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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