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务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并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使用条件;
3.本县户籍,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持有有效C1驾照且拥有5年以上驾龄;3 年内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驾驶证无一次性记 12 分(满分)记录,无累计记满 24 分及以上情况;3 年内无酒驾、醉驾、肇事逃逸、超速 50% 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扣分情形。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由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等
1.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楼办公室)。
3.联系人:曹锦懿,电话:0851-36222624。
4.报名时提交材料:现场填写《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A.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B.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7.录用: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将拟聘人选名单在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核
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
经招聘、资格审核环节,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将拟聘人员聘用至相应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1年1签)。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 11月 27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zn.gov.cn/xw/tzgg/202511/t20251127_88989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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