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风景名胜区2013年公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简章》中加分政策的规定,经审核以下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龙宫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3-3661025)进行书面或电话反映。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加分。
报名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户籍所在地 | 报考单位 | 加分项目 | 分值 |
20130697 | 王梅 | 52240119871101**** | 女 | 贵州毕节 | 景区旅游管理中心 | 三支一扶 | 5 |
20131418 | 杨敏 | 52250119891018**** | 女 | 贵州安顺 | 景区旅游管理中心 | 三支一扶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