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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辅警,11月17-19日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指导及备考资料领取:点击咨询


  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辅警,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并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困难对象。

  (二)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反应灵敏。身高168cm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3年11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提供虚假信息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1.退役军人;

  2.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

  2.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户口本;

  (7)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

  5.《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8:30-11:00,领取地点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6.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参考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知识等。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未完成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比重的40%。保留小数点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1.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2.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1(两次确定成绩);1000米跑≤4′25″(两次确定成绩)。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按岗位1:1比例从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录用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1名,体检由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果有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在进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在进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作为递补政审对象。

  (六)公示

  1.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公示结束后由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间按合同规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合格后,薪资保障约2900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扣缴部份金额),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倪月

  联系电话:0851-33508126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点击下载

  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WcgicJPFlsFtaK8Zc0u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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