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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遵义市关于做好工程、农业、民营经济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南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人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8〕242号)、《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全市工程、农业、民营经济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资格和程序

  (一)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申报专业一致,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资格条件

  1.为开展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分类评价,今年已出台工程系列交通、林业、质量等专业分类评价标准。工程系列林业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省人社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7号),质量技术专业评审条件执行省人社厅、省质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质量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8号),交通运输专业执行省人社厅、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6号),其余专业评审条件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53号)。

  农业系列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60号)。

  民营经济系列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省人社厅《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现任职受聘时间按照人社部门审批的聘任表或工资审批表相应时间起算。

  3. 按岗推荐。2018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本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的40%内按岗推荐。对于单位中高级岗位空岗数只有1个的,按100%比例推荐。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晋升上一职称等级,按岗推荐符合评审条件的优秀人员,填报《遵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岗推荐评聘职称审核情况表》。对于单位中高级岗位已经满岗的情况下,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占岗位结构比例申报人员需在《遵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岗推荐评聘职称审核情况表》备注栏进行填写说明。

  4.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年对年月对月满规定的聘任年限)。业绩可从取得现任职资格时间起算。

  (三)申报程序

  职称评审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和各级人社部门审核、政策性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职称工作机构审核公示并发文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按《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的相关要求装订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方可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

  2.组织审核。用人单位须核实申报人的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是否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填写《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向本级人社部门推荐,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评审范围向职称工作机构分类汇总报送申报资料及《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3.政策性审查。各地人社部门职称工作机构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组织开展政策性审查工作。政策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聘任年限、按岗申报、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论文检索证明、诚信承诺书、从事专业是否与申报专业一致、评审表是否符合规定。政策性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政策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申报人,须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交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的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经复核符合政策性审查条件的,报送遵义市人社局,反之不予报送。遵义市人社局将政策性审查通过人员送审相应评审委员会。

  4.组织评审及办理任职资格手续。经上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各有关系列评委会组织评审,按业绩情况进行排名评级,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行文、办理证书。

  二、改革措施

  (一)继续基层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基层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认定工作。申报人员除报送《基层认定人员工作年限证明》外,还要按照拟申报系列职称的社会化评审条件,报送相关材料,由评委会进行评审、答辩。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将申报材料单独打包报送,并按不同系列填报《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材料与excel电子版各1份)。

  (二)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市级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县级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

  (三)落实继续教育要求。属市直部门、县(区、市)及城关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近五年须完成360学时。乡、镇(不含城关镇)和非公经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近五年须完成100学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填报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

  今年省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以“大生态”为主题的公需科目培训,凡申报职称评审(含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按规定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并完成相应学时,要提供人社部门验证的公需科目合格证。

  (四)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并记入诚信档案。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工作。7月上旬,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召开会议,部署2018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贯彻落实,并按相关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二)受理材料。工程、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要以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为申报的主体单位,统一申报;民营经济系列职称申报,由同级工商联、工能委等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到同级人社部门。7月底前,各地职称工作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完成政策性审查及公示。各地、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先报送填报汇总的《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经审核相关项目无误后方可将申报材料送达市人社局。

  (三)组织评审。9月底前,工程、农业、民营经济系列评委会组织完成评审工作。

  (四)公示批复。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果公示、批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直接申报。对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可分别直接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满1年后可直接申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满1年后可直接申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转评。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与拟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均需转评。转评后次年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严格学历认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装订本人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认证的打印件,学信网无法查询学历的,应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

  (四)统一编号。各地人社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按照填写的《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自动生成的号码分职称系列按序编号,并张贴在档案袋封面对应处。同时,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证照片采集表》格式统一收取所属地申报人员照片,单独报送市人社部门。

  (五)改进资格证书管理。全市统一使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资格证书。从今年开始,各级人社部门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审,证书审核由用人单位自行开展。

  (六)资料下载。相关文件表册均可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导航的“事业单位管理”栏目(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220/index.html)查询和下载。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政策性审查等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不断提升职称工作科学性、客观性和社会公信度。

  附件: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

  2018年7月5日

  附件:

  2018年工程、 农业、民营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zip(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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