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

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银行、医院、学校人事招考信息

遵义市播州区教育局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部署,为确保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18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8年3月19日-4月1日)

  (一)各学校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二)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材料准备工作,参加国考人员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二、网上报名(2018年4月1日-4月30日),法定假日除外

  (一)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1.申报人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于4月30日前自行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网址:http://www.jszg.edu.cn)。

  2.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3.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二)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播州区需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点和现场确认点均为遵义市播州区教育局。

  (三)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因个人申报信息失误导致不能现场确认的,责任自负。

  (四)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2018年5月3日—5月11日)

  (一)现场确认事项

  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11日(法定假日除外)

  地点:播州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遵义市第五十五中学原八中后面)

  提交资料:

  1.本人填写打印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填好打印,除签字栏外手写无效),贴好相片,首页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者提供户籍证明);

  3.户籍簿原件、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未参与国考人员提供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见附件4),填写后完善证明单位签章;

  8.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卡片照2张(1寸),用于体检表和证书张贴,与申请表上的相片为同一底片照。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二)现场确认程序

  排队取号→审核资料原件→审核通过者领取体检表、档案袋及档案目录各1份→县(区)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按档案目录装档资料→5月15日前提交全部资料到人教科审核处(此阶段提交申请资料人员为现场确认通过人员,未提交申请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三)体检、资料填写及相关要求

  1.体检在县(区)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申请人员参与现场确认后,在现场领取体检表,填写体检表信息,贴上相片,空腹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自行缴纳体检费后参加体检,2018年5月15日前将体检表交教育局人教科,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认定申请。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均要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该表见(附件4),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盖章;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按要求填写盖章(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3.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需出具工作单位证明,证明中注明任教年级、学科、任教年限,是否胜任本次教师资格申报学科。

  四、认定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不需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见附件2第三条)。

  (二)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系统确认,对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流程见附件3。

  五、其它事宜

  (一)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特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区仍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学校须及时通知本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二)资格证领证时间

  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为7月2日至6日,地点在播州区教育局人教科;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领证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信息查询

  1.我区2018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http://www.zybz.gov.cn/xwzx/tzgg/ )发布,各申报人员在相应阶段上网查询。

  2.2018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局资格复查时间为2018年6月1日-15日,复查结束后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网址:http://www.zyiedu.cn/ )

  联系电话:遵义市播州区教育局人教科孙老师 27220669。

  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150392702。

  附件打包下载

  1. 遵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名单.docx

  2. 2018年遵义市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明确的几个问题.docx

  3. 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docx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x

  遵义市播州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遵义市播州区教育局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查看更多关于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