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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仁怀市盐津街道补充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方案

  盐津街道办事处因近期各种原因辞职或离岗的临聘人员较多,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我街道补充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8名。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盐津街道补充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啟蛟  

  副组长:熊登碧  陈正周  冯其宁  

  成  员:赵  云  赵温波   陈江美  王清霞   任继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登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云、任继霞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招聘对象

  盐津街道是市行政中心所在地,区域位置特殊,当前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信访维稳和创文等社会治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街道因干部核编少和干部老龄化等因素影响,很多部门只有一名干部,单位工作运转较为困难。因当前新冠疫情还未彻底消除,防控风险大,为避免人员密集,因防控措施不当,而造成新的疫情风险,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本次公益性岗位的聘用人员采取走简易程序招聘,即从市委组织部5月份组织招考的仁怀市2020年社区工作者报名考试人员(不含已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中择优录用。

  三、方法步骤

  (一)方案编制阶段(2020年7月7日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委政府、人社局下发文件精神,制定补充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方案。

  (二)聘用人员筛选(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10日)。联系市委组织部,提取2020年社区工作者招考人员名单及成绩表,除已录用的社区工作者外,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筛选。优先从面试入围人员中进行筛选,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筛选;如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从参加笔试未入围面试人员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筛选递补。并通知在7月10日前将户口簿、身份证及学历证明、蓝底二寸照片四张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不能前来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体检(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4日)。依照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也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由街道组织集中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公示(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1日)。对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试用(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1日)。公示期满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通知上岗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六)确定聘用对象(2020年8月22日至2020年9月30日)。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或自动离职的,按照“总量控制、缺一补一”的原则,继续从参加社区工作者招考人才库中择优替补。

  四、相关事项及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期为三年,由于编制外临聘人员流动性较大,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待三年就业援助期满后,工作实绩表现较好的,可转聘为街道临聘人员。

  (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从试用期满聘用的次月起办理编制外临聘人员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切实维护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类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新聘用的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1790元/月+绩效工资420元/月组成,先按照1790元 /月发放到聘用人员工资卡,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补发12个月的绩效工资;工作满一年后次月开始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监督

  本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进行,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信息来源:http://www.rh.gov.cn/xwzx_500535/tzgg/zfgg/202007/t20200711_61543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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