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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3月16-26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伍建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和处理相关消防事宜,适应当前消防形势需求。根据江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江府常议【2015】11号),决定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请专职消防队员。特拟定此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

  1、专职消防队员:20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所招聘的人员为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合同化(动态)管理,不列入县编制在内在职人员管理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遵守部队各项规章制度;

  2、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性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5、退伍军人、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写作、篮球或其它才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所招聘的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县财政经费予以保障,月基本工资按2300元/人统一保障,工资逐年增加。保险福利待遇、伙食费和被装费,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保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星西路)。

  (三)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

  4、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职业标准执行)。

  五、考试

  (一)政治审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科目:①单双杠;②100米跑;③3公里跑。

  (三)面试

  1、实行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由消防大队组织;

  2、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3、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消防专职队员:体能测试(60%)+面试(40%);

  2、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将按有关条件择优录取。

  六、人员聘用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复考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

  本公告具体由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56-6626119

  联系人:杨启亮(15121634690)

  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3月15日

  2018年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3月16-2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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