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和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97号)规定,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根据计量工作需要确定,但各科目合格标准不应低于50分。
考虑到我省注册计量师较为匮乏的实际情况,特建议我省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定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50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50分。
省质监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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