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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小七孔景区民兵连特勤班队员招聘13人简章(12月13-15日报名)

  根据景区扩容提质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处党组研究,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特面向全州范围公开招聘小七孔景区民兵连特勤班队员。

  一、岗位职责、招聘职数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职责

  小七孔景区民兵连特勤班队员担负景区防爆应急、抢险救灾、护林防火、查逃堵漏和维护景区秩序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职数

  1、岗位一:男10名;

  2、岗位二:女3名。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旅游事业,乐于从事旅游工作,遵纪守法;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军人或有公安协警、特警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优先录用;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65米以上;

  4、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服务意识;

  5、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能接受军事化管理。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政)纪处分,在职人员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7.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 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7日始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楼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小七孔景区民兵连特勤班队员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需提交县扶贫开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差额竞争(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2,若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适当调整招聘职数)。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的时候同时进行。

  (二)考试: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先后依次进行

  1、体能测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

  (1)①男子3000米徒手越野跑,15分00秒及格(60分),每减少6秒加1分;②女1500米徒手越野跑,8分00秒及格(60分),每减少6秒加1分;

  不足6秒不计,超过6秒,不足12秒的按6秒计算,以此类推。

  2、100米冲刺跑:男子15秒、女子18秒及格(60分),每减少0.1秒加1分;

  3、立定跳远:男2.35米及格(60分),每增加2.5厘米加1分;女子1.51米及格(60分),每增加1.5厘米加1分;

  4、①男子器械单杠引体向上,8个为及格(60分)每增加一个加4分;②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25个及格(60分);每增加1个加一分;

  体能测试成绩及格的方具备笔试资格,体能测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

  体能测试成绩及格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风景名胜区条例》、公文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20%计入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试+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体能测试+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40% 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加分条件

  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同时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顺延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公示和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荔波县政府网对外公示7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后所空缺的职位或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三、录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按荔府函〔2016〕15号文件精神,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关各项招聘信息在荔波县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注意。以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对发生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的情形,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小七孔景区民兵连特勤班队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研究确定。

  联系人:莫廷军

  联系电话:(0854)3610651

  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17年12月7日

  2017年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小七孔景区民兵连特勤班队员招聘13人简章(12月13-1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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