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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惠水县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校长2名公告(1月2-8日报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学校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推进学校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学校干部队伍,根据《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惠水县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经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羡塘中学、第五小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县在职在编学校教师、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各教育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坚持以德治校、依法办学,正确行使权力,勤政廉洁,爱岗敬业。

  3、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经历,有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五官端正,能够胜任校长岗位工作。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男性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资格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任职条件:(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且在同级同类学校或上一级学校担任学校领导职务副职2年以上(或担任学校领导职务副职1年学校中层干部2年以上)或在同级同类学校或上一级学校担任学校中层干部4年以上。(2)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4年以上人员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教育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不受任职经历限制。

  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机关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hs.gov.cn)自行下载《惠水县公开招聘学校校长报名表》填报。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任职文件、有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月2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

  3、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竞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十九大报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国情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总成绩100分(进入面试后再折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惠水县濛江实验小学。

  2、面试。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竞聘演讲50分、答辩50分,面试结束按50%折算)。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养、办学理念、领导艺术、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 上午9:00-结束。

  面试地点:惠水县濛江实验小学。

  3、出题及考试。

  笔试、面试出题、评卷组专家由领导小组临时从专家库中抽取,出题评卷工作实行封闭管理。

  4、面试考官(7名)由领导小组临时从专家库中抽取。

  (四)组织考察。

  根据参试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考察组由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五)研究决定。

  考察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竞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或进入考察程序人选均达不到要求的,该职位改由组织考察聘任。

  (六)任前公示和办理聘任手续。

  对拟聘任人员,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惠水县教育局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后管理与待遇

  (一)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和聘任手续,签订聘任责任书。

  (二)招聘的校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的,继续聘任,试用期列入校长聘任期计算;不能胜任的,解聘其校长职务,另行安排。

  (三)待校长职级认定后,按所认定的职级兑现相应职级津贴。

  五、咨询及监督

  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校长竞聘工作的宣传、组织、解释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854-6230332、6221232。

  监督电话:惠水县纪委、监察局 0854-6221197

  惠水县教育局监察室 0854-6280662

  附件:惠水县公开招聘校长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2018年惠水县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校长2名公告(1月2-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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