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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泉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政审相关事宜公告

  福泉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将体检、政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定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7:00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要求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9年8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1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4楼1405室)报到。

  请各位进入体检人员在2019年8月16日上午7:00前,按照《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3)要求并携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中、分组、统一出发,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400元左右)。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福泉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组织进行再次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请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3)要求。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在体检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复检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即列为政审考察对象。

  请各政审考察对象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交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4楼1405室),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必须书面申请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3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个人学生档案;

  6、原有工作单位的,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材料;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内容为是否有违法乱纪、是否有吸毒史、是否参加邪教组织等);

  8、户籍所在地卫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未婚人员也需出具)。

  上述7、8项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所在地卫计部门在《福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相应栏目填写审核意见,请政审考察对象自行下载。

  需要提档函及政审函的人员,请与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联系。

  因考生未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0854--2215317

  联系电话: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0854--2220185

  附件1: 福泉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福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

  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福泉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福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doc(点击下载

 

  2019年福泉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政审相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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