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70号)中第五大点第九小点:“在艰苦边远地区县的乡(镇)、村(社区)(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可在编制内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规定,结合《清镇市考核聘用连续两年考核优秀“三支一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分别对蒲丹丹同志进行考察,到该同志所服务的乡镇、村委会进行访谈,经查阅以蒲丹丹同志人事档案、审查政审材料,全部政审合格,体检全部合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拟聘用蒲丹丹同志到暗流镇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采取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人应用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反映内容中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证据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凡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 示 期: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
联 系 人:王典军 杨 宇
联系电话:0851-82774563 监督电话:0851—82523245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qz.gov.cn/qzxw/tzgg/202007/t20200707_61363273.html)
2020年清镇市拟聘用蒲丹丹同志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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