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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阳市建筑管理处招聘简章(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报名截至10月19日)

  贵阳市建筑管理处是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自支自收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贵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派遣制人员队伍建设,结合贵阳市建筑管理处实际工作需要,拟招聘工作人员(派遣聘用制)2名,现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对象

  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派遣聘用制)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应聘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不限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熟悉办公室业务,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技能

  6.有政府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能吃苦耐劳,能充分应对高强度工作。

  8.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21年10月19日17时止。

  3.报名资料: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

  4.报名程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个人信息,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档,一并压缩打包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指定邮箱,扫描材料必须齐全,且清晰可见。邮箱:632187523@qq.com。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 请按通知时间到贵阳市建筑管理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步流程。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 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面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2个环节。

  1.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言语表达与沟通能力、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

  (四)体检

  体检根据拟招聘人数1:1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提供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体检报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到贵阳市建筑管理处工作。对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系列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2.待遇标准:基本工资+绩效+五险一金

  五、其他说明

  (一)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贵州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体温正常(低于37.3℃)。

  (二)参加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联系不上本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被录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所安排的工作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出现岗位空缺将从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本方案由贵阳市建筑管理处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5826533,联系人:刘雄劲

  联系地址:贵阳南明区新华路23号贵阳市建筑管理处1204办公室

  附件:贵阳市建筑管理处2021年公开招聘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021年贵阳市建筑管理处招聘简章(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报名截至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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