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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司法局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相关要求,现将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合格分数线为: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其余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二、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无需下载打印),完成网上申请。7月23日至7月27日到指定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提交资料。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必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申请人在外省参加考试,成绩达到我市放宽合格分数线,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直接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7月23日至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二)申请地点:

  贵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处(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二楼A区224室)。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2份;

  (二)申请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3份(将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户口为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公章和集体户口所在单位(或单位户籍管理科)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页盖章复印件1份及复印件2份;

  (四)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五) 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一张背面下方写上本人姓名(用于办证);

  以上材料原件审验后均当场退回,复印件均使用A4纸复印(黑白),并保证整洁平整,字迹清晰,如折叠、污损、模糊不清,我局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法律职业资格必须本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

  (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法律职业资格申报,逾期我局将不予受理。

  (三)个人信息如有变动请提前准备证明材料。

  (四)关于发放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请另行关注我局的“贵阳司法行政”官网、“贵阳市司法局”新浪官方微博、“贵阳市司法局”腾讯官方微博及“贵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以上均可在我局官网首页右下角查询、扫码并关注)公告。

  网址链接:http://www.gysf.gov.cn/

  咨询电话:0851—87988058

  贵阳市司法局

  2018年7月4日

  贵阳市司法局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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